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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美院附中招考资讯】 |广州美术学院附属中等美术学校2023年招生简章

    2023-03-19     



    一、学校简介

    广州美术学院附属中等美术学校(以下简称广州美术学院附中)是广东省教育厅直属、广州美术学院主管的公办中等美术专业学校,创办于1954年,是新中国成立最早的全国六大美术学院附中之一,在国内外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广州美术学院附中与广州美术学院共享教育资源,艺术氛围浓郁。自建校以来,学校培养了一大批国内外知名画家、美术教育家和美术设计家,大部分毕业生考入广州美术学院等国内外著名艺术院校,被誉为艺术家的摇篮。

    二、课程设置

    1.学制四年。

    2.专业课程:素描、色彩、速写、国画、书法、设计基础、造型综合、文艺理论、下乡写生、创作、选修课等课程。文化课程:广东省普通高中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体育等课程。

    三、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招生对象: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无色盲或色弱、年龄不超过18周岁(2005年9月1日后出生)的初中应届毕业生或初中往届毕业生。

    2.经广东省教育厅批准,我校可以招收港澳台籍和外国籍学生。

    3.上海市户籍学生,请详细了解当地高中阶段升学户籍迁移政策和高考政策自行选择是否报考。

    4.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报考:

    (1)普通中学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在校生(含休学生)。

    (2)未撤消留校察看处分、或被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至报名截止之日止)。

    (3)初中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四、招生人数

    2023年我校在全国拟招收国家计划任务生195名,其中内地户籍学生180名,港澳台籍与外国籍学生15名。

    五、报名

    1.报名日期:2023年3月22日周三上午9:00时至2023年4月16日周日上午9:00时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办法:考生须通过“艺术升”手机APP进行报名,缴交考务费250元,自行打印准考证。关于报名、缴费及考试详细信息,请密切关注我校今后在官网和微信公众号的公告。

    3.考生完成报名并缴费成功,即视为确认参加本次考试,考务费概不退回。

    六、考试

    1.考试方式:现场考试。

    2.考试科目和时间:



    3.考试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昌岗东路257号广州美术学院附中。

    4.考生食宿自理,考试用的画具、画板、颜料自备,专业考试时不允许使用自带的椅凳、各种喷液等物品。考试用画纸由我校提供,尺寸为八开。

    5.考生应遵守考场纪律,违规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6.招生考试所有科目成绩仅限于当年有效。

    七、录取

    我校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将根据专业、文化成绩和体检情况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具体办法如下:

    1.我校2023年招生考试成绩排名:

    (1)内地户籍考生按照我校招生考试文化科与专业科总分数排名划定录取分数线,公式:文化科分数+专业科分数=总分数(原始分)。

    (2)港澳台籍、外国籍考生按照我校招生考试文化科与专业科总分数排名划定录取分数线,公式:文化科分数+专业科分数=总分数(原始分)。

    2.考生在指定时间内在我校网站查询自己当年的考试成绩和录取分数线。

    3.预录学生(招生考试成绩上线的考生)按我校通知要求提交身份证、户籍证明、学生证(往届生提供初中毕业证)、体检报告等材料,预缴第一学年学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该流程手续者,将作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处理。我校审核该批材料后对符合录取条件者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学费、住宿费标准

    1.学费标准为每学年7800元(含港澳台籍学生)。

    2.凡被我校录取的农业户口(含县镇非农)的学生,前三年执行免交学费政策,第四年按原学费标准收取学费。

    3.外国籍学生按广州美术学院外国籍留学生学费标准的80%收取学费。

    4.住宿费按规定另行缴纳。

    5.学生中途退学者,其学费退费按广东省物价管理部门有关规定办理。

    6.学生的学习用具、床上用品及生活费用自理。

    7.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

    九、毕业待遇

    1.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我校将颁发由广东省教育厅验证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

    2.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均可参加广东省全国普通高考,报考美术专业院校或综合性大学美术专业。

    十、户口迁移

    1.凡被我校录取的外省户籍学生,按广东省高考政策要求,其户籍关系须迁移到我校。

    2.按照公安机关相关文件要求,学生毕业后三个月内须将本人户口迁出我校。

    十一、入学

    被录取学生须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来我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则作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新生入学后,学校对其德、智、体情况进行全面复查,其中须要进行复试和体检,不及格者将按规定进行处理。入学后三个月内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舞弊行为、或经我校招生委员会认定未达到我校入学要求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籍;情节恶劣的,我校将移交有关部门查究。

    十二、联系方式

    1.官网网址:www.gmfz.net.cn

    2.微信公众号:gmfz1954

    3.招生办公室电话:020-84018319(工作日9:00-11:00,14:00-16:00)

    4.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昌岗东路257号广州美术学院附中北楼205招生办公室

    5.邮编:510260

    6.其他咨询:15968875795 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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